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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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21-07-2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1MA4F1J2165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美容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注册资金 | 500万元 |
医院性质 | 私立 |
医院资质 | 经湖北政府审批正规医美机构 - 二级整形专科医院 |
擅长项目 | 植发、皮肤,抗衰、美白、微整、面部整形、身体塑型、口腔、医学检验等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丁字桥南路525号维佳星星大厦20楼 |
就诊量 | 20人/天 |
设置科目 | 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等 |
设置床位 | 20张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卫生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总投资(万元) | - |
环保投资(万元) | 16 |
岗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工作经验要求 | 学历要求 | 岗位职责 | 任职要求 | 福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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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工 | 武汉 | 1 - 3年 | 中专/中技 | 严格执行护理工作流程及护理操作规范,高质量地完成顾客的各项基础护理工作 | - | 五险,八小时工作制,餐补,夜班补助,免费培训,免费工装 |
医美网电咨询/医美现场咨询 | 武汉 | 3 - 5年 | 大专 | 1. 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现场咨询解答以及美学设计;2. 对客户的详细情况维护和服务;3. 对客户非手术或手术的陪诊及安抚工作;4. 对未成交客户以及成交客户的有计划回访;5. 客户术后的服务工作。 | 1. 大专以上学历;形象好,气质佳;2. 专业:医学相关、护理专业优先;3. 经验:3年以上现场咨询师经验,熟悉皮肤科、微整、外科产品及手术项目;4. 具有扎实的医学美容专业知识,熟悉基础的医学知识;5. 做事有条理,认真负责,沟通能力强,有较好的表达能力;6. 熟悉宏脉系统 | - |
微整形注射医生 | 武汉 | 1 - 3年 | 本科 | - | 外科医师资格证,私立医院,烧伤整形科,中级职称,普通外科,医美整形机构 | - |
医美皮肤科医生 | 武汉 | 3 - 5年 | 大专/本科 | 1. 负责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全面完成检查、诊断、治疗与服务工作;2. 负责根据患者需求和特点,解答患者顾客疑虑;3. 负责根据治疗方案,实施皮肤治疗,确保治疗质量;4. 负责根据医院要求,认真做好病案等医疗文书记录;督促、检查、审定助理医生书写的医疗文书;5.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6. 参与讨论疑难病例;7. 对医疗纠纷(事故)进行前期处理,完成评估并提出专家处理建议;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 持有皮肤科执业医师,可以注册;2. 能够独立开展皮肤科各项工作;3. 能够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5.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态度;6.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结合作意识。 | -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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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美尚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案 | 洪卫医罚〔2024〕016号 | 武汉美尚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91420111MA4F1J2165 | 何国宏 | 存在未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填写《手术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等病历资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的行为。 | - | - | - | - |
武汉美尚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案 | 洪卫传罚〔2024〕012号 | 武汉美尚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91420111MA4F1J2165 | 何国宏 | 存在未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探针、一次性镊子按照类别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利器盒中的行为。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500元 | 2024年5月30日 |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
武汉美尚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运送、贮存案 | 洪卫传罚〔2024〕068号 | 武汉美尚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 91420111MA4F1J2165 | 何国宏 | 存在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武汉方泰医院)收集、运送、贮存的行为。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 1. 警告;2. 罚款人民币5000元 | 2024年11月1日 |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
相关术语解释: -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是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规范,对病历的书写格式、内容、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的规格、材质、性能以及警示标志的样式、颜色、尺寸等要求,以确保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符合环保和安全标准。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的法规,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严格规定。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是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的,旨在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职责和要求。